刘福德副盟长在全盟劳动和社会保障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3月21日)
同志们:
这次全盟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是继全国、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之后召开。在当前精简会议,改进工作作风的新形势,盟委、行署决定召开此次会议,充分说明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全盟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刚才,艾中华局长作了一个非常好的求真务实的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2006年工作,就今年的工作做了全面具体的安排,即体现了中央及自治区的精神,又切合我盟实际,我完全同意,大家一定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盟委、行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推动经济协调发展,社会事业进步,劳动和社会保障主要目标任务均提前或超额完成,可以说,劳动保障工作有所创新,工作成效明显,为促进全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很大贡献。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就业再就业工作成绩显著。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盟委、行署的部署,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通过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就业服务培训、再就业援助活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创建充分模范就业社区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工作。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保持了全盟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零就业家庭”援助取得积极进展,兑现了自治区党委的两项承诺。二是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确保发放、支付待遇能力不断增强。养老保险基金保障能力由原来不足3个月提高到近16个月。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调整幅度为历史来最大的一次,全盟企业退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明显加快,盟行署下发了《兴安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盟级统筹实施办法》,使提高全盟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有了可操作性。医疗保险出台了解决盟本级国有、集体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政策,为解决弱势群体基本医疗保障提供了经验。三是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拖欠工资等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好的效果。
回顾过去一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成绩实实在在,来之不易。借此机会,我代表盟行署向全盟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2007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七大召开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建设和谐兴安,需要进一步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大做强。在3月5日第十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全面阐述了当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存在的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要求各级政府下大力做好此项工作。我盟经济基础相对落后,新的经济增长点尚未形成,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困难将长期存在。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新生劳动力致使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剩余劳动力的素质又偏低,结构性矛盾又给我盟相对薄弱的就业环境增加了新的难题。服务和经办能力比较薄弱,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势多样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等诸多深层次矛盾使我们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决策上来,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关于今年的工作,我重点强调四个问题:
一、要立足实际,着力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安邦之策,不仅是人们从事劳动的基本形式和谋生的手段,更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找到工作,才能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对社会的依赖和归属感,从而满怀信心地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去。
(一)结合兴安盟实际,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关系。劳动力的需求依赖于经济发展、经济总量的大小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尤其是产业政策的调整,直接影响着就业再就业。我盟是以农牧业为主的地区,大型企业少,经济结构单一,第三产业欠发达,劳动力供需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加之多数下岗失业人员文化偏低,技能单一,再就业能力和就业观念不适应,使就业再就业工作显得更加艰巨。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再就业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只有增大经济总量,积极扶持发展一批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才能促进就业再就业。一个地区的就业水准,就业率和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一个地区经济落后,很难说这个地方就业率很高,只有企业的不断壮大,经济总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才能够提高安置劳动力包括下岗职工提供就业和再就业的能力。在就业再就业工作方面我们和内蒙西部比,工作难度更大、任务更重,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筹划。近年来,结合盟情,全盟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措施,破解就业难题,解决“零就业家庭”或“4050”困难群体就业困难,政府目前的主要应急措施是拿钱购买公益性岗位。因此,我们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目标,摆上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
(二)继续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下岗失业人员是城镇化较突出的困难群体,这些人员能否得到妥善安置,实现再就业,直接关系到企业改革的成败,关系到我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解决好此项工作,主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重点落实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税费减免政策。各级、各部门要降低门坎,使下岗失业人员都能领到《再就业优惠证》,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确保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包括小额贷款发放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搞好再就业服务。要继续贯彻市场导向就业方针,改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设施和手段,发挥劳动力市场在信息、服务方面的优势,引导广大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适应市场就业原则,增强自我就业的能力。要进一步搞好充分就业模范社区建设,发挥“三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强化再就业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创业培训,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提供优良的条件和较好的服务。三是解决好“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把“零就业家庭”问题当作大事来抓,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一户,解决一户,实现自治区党委提出的“确保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就业”的要求。继续对“零就业家庭”实行“三险补贴”政策,努力使这项要求制度化。
(三)抓好农牧区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学习和推广扎旗先进工作经验,把劳务输出作为一项产业来抓,并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要抓好劳动力转移规划的制定,在摸清本地劳动力资源状况的基础上,有任务、有目标地制定本地区劳动力转移规划,做到资源与市场相适应、培训与需求相适应。要积极开展对外劳务协作,加强与输出地沟通联系,寻找合作伙伴,调动各方面力量把我盟农牧区劳动力大批推向市场。要加强管理和服务,各级劳动力转移组织机构以及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站,要强化服务意识,开展政策咨询与服务,保证劳务输出有序进行。同时对有组织的输出人员定期跟踪服务,保护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化解职业风险的“安全网”、社会运行的“稳定器”、收入分配的“调节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既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民生的基本生活,也增强了消费预期、扩大了消费,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目前,我盟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还比较窄,一些用工企业、单位拒不给职工上社会保险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诸多问题。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是当前社会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今年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要有所突破:
(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盟级统筹工作。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高了,基金集中扩大规模了,才能真正增强全盟养老保险保障能力,更有效地实现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这是做强做大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重大举措,也是有力支持和谐兴安建设的重要一环。旗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责任,搞好基金清算,加快上解进度,稳妥实施养老保险盟级统筹,为省级乃至国家统筹创造坚实基础。
(二)医疗保险要积极解决财政拖欠医疗保险费问题。要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拖欠严重影响医保正常运行,违反社会保险制度,是和谐社会不允许、不应该发生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制定短期内偿还历史欠帐计划,并确保不再发生新的拖欠。
(三)落实好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可以说在当时的历史时期是做出过贡献的,退休后由于改革配套制度滞后等原因没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我们出台政策就是要解决历史欠帐。从现在情况看,全盟只有盟直和突泉县、科右中旗实施运行了。希望尚未启动实施的地方,务必从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最关心的问题,关注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这个惠民政策落实好。
(四)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问题。随着今年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对农牧业人口的全覆盖,目前,我盟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只有1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及学生以及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从未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点范围,尽快将这些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是今年全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头戏,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要根据试点旗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本着“广覆盖,保基本,着力保障城镇居民中的困难群体医疗需求”的思路,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多种保障方式并存”的方针,按照“政府补助为主、个人缴费和财政支持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整体规划和试点实施意见,在落实财政支持机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加强对企业拖欠工资、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的执法监察,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近几年来,我们几乎每年都要开展一次大规模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我们也应看到,存在的问题还很多,许多基本劳动标准得不到落实。一些企业用工行为不规范、不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克扣拖欠工资等违法现象依然存在。今年,我们要以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全面启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要从源头抓起,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劳动合同台账,保障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所有企业都树立起凡用工就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观念。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加强劳动争议的调解和处理,坚持依法办理,依法裁决,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争议事件,将危及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始阶段。要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继续落实好最低工资制度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保职工最低工资水平随着经济发展而逐年增长。要在集中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保护好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的同时,逐步建立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障金制度、就业服务和培训制度、农牧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的解决农牧民工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完成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事关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合力攻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这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抓好责任分解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从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认真扎实地做好每项工作。各级再就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发挥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职能作用,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参与、社会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保障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不仅要做足做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预算安排,而且要实实在在地加大对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安排支出,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到实处。
(二)夯实基础,提高服务水平。一要按照劳动和社会部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场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盟、旗县市、街道、社区、社会职业中介机构市场服务平台建设,启动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带动劳动保障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提高经办管理和服务能力。二要在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将就业、社会保障、工资分配、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规范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进依法办事。三要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带着感情去工作,认真研究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正确执行法律、掌握政策的水平和能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三)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力度。管理好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是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全盟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数额不小,这些钱是老百姓的养命钱、看病钱,在管理上稍有疏漏,就会出现大问题。近几年自治区在转移支付方面也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关爱,这就更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管好用好这些资金。要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大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今年,国家审计署还将对所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做全面检查,各地要快速行动起来,认真开展自查,做好迎检的准备。
同志们,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为全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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